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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蓝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6万吨/年飞灰、污泥和活性炭综合利用项目(一期工程)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公示

    宁波蓝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《宁波蓝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6万吨/年飞灰、污泥和活性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已于2024年8月20日通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审批(文号:甬环建[2024]23号)。
   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: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置2万吨/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、1.5万吨/年废活性炭及2.5万吨/年工业污泥。项目分两期实施,一期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采用“低温热解+水洗”工艺;二期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取消低温热解工艺,采用“水洗+高温熔融”工艺,废活性炭采用热再生工艺,工业污泥采用热解工艺,水洗飞灰和工业污泥热解产物一并高温熔融。
    本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25年7月底建设完成,调试日期另外公开。
蓝城竣工日期公示.ra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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